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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开里的秘密——首份“全国法院司法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发布

华辩网 2020-02-19

“很多个案实体没问题,但因为法官与当事人、律师沟通不足,带来严重问题。可见,司法公开是一项收益很大的改革。”2018年12月10日,“全国法院司法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在北京发布。面对来自全国各地法院的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亚新表示,第三方评估是一种有效的司法公开监督方式,具有法院系统内部沟通达不到的警醒作用。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司法公开评估。”发布会上,最高法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李亮介绍,本次评估系最高法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开展的,涉及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庭审直播三部分内容,其中庭审直播的评估结果今年8月已单独发布,本次发布的是全国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和裁判文书公开的评估结果。

司法公开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关联性不强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吕艳滨介绍,评估通过网站观察、调取法院内部数据以及案卷评查等方式进行。

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共评估了全国128家法院,包括32家高级法院、32家中级法院和64家基层法院。最高法开通的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作为全国统一的公开平台,面向公众集中公开全国法院的基本信息,面向案件当事人集中公开审判流程信息。2018年9月1日起,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法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院全部通过统一平台向当事人、代理人公开新收案件的审判流程信息。

裁判文书公开共评估了160家法院,包括32家高级法院、32家中级法院和96家基层法院。评估对受评法院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结案的总计92万余件案件的文书上网情况进行了跟踪分析。结果发现,截止到2018年10月24日,其中有19家法院的案件上网率超过80%。有129家法院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不上网裁判文书的案件号、案由等信息项,占84.63%。不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及时,在所提取到的52万余件文书中,上网时间与裁判文书落款时间间隔在30天以内的裁判文书有10万余件,占19.96%;331件文书作出当天即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涉及41家法院;2021件文书在作出的第二天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涉及67家法院。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陈欣新在评估中发现,一个地区的司法公开水平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关联性并不强。如裁判文书上网率前三位的高院分别是新疆兵团法院(91.67%)、吉林高院(89.72%)、四川高院(89.15%),裁判文书上网率前三位的中院是南昌中院(90.35%)、长沙中院(87.40%)、郑州中院(82.97%),裁判文书上网率最高的基层法院为吉林省的延吉法院,均非经济发达地区。

建议:改“生效后上网”为“作出后即应上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裁判文书不上网发布的,除涉及国家秘密等法定不上网事由外,应当经过审批手续。评估显示,被评估法院普遍建立了审批机制,审批流程较规范,一些法院所列的文书不上网理由比较详细充分。

评估报告也指出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如部分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较低,个别裁判文书上网周期较长;部分法院未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不上网裁判文书信息项,或裁判文书不上网理由不恰当;部分法院将裁判文书撤回后无正当理由未重新上网等。

评估报告建议适当细化裁判文书不上网公开的规定,或者出台指导性文件,以指引一线办案人员操作;以及严格管理裁判文书不上网审批工作,进一步提升中国裁判文书网易用性等。

评估报告还建议完善裁判文书上网发布的时间起算点。裁判文书是法院代表国家签发的公文,代表的是国家意志和国家强制力。即便裁判文书因未送达当事人而不能生效,其也同样具备公定力和公信力,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废止、修改。因此,应当考虑改变裁判文书生效后上网的规定,改为作出后即应上网。

最高法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李亮介绍,自2013年7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线运行以来,截至目前已公开裁判文书总量超过5750万篇,访问总量超过210亿次。同时,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公开还存在着工作开展不平衡问题,有的法院尚未做到完整、全面落实司法解释,在实现全面、及时、准确公开要求方面还有一定差距。此次评估,就是希望从满足群众获取司法信息的角度出发,通过第三方视角,全面系统查找目前裁判文书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找准方向。

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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